(网经社讯)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中安建培平台存在退款问题、网络欺诈等问题。(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zajpts/)。
【本文摘要】

10月12日,山西省的王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6年7月23日左右报考中安建培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催促交款后,因家中有事于7月27日协商退款,对方承诺15-30个工作日退回。但至今已4个月仍未退款,多次投诉无果。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平台尽快退款。

接到用户投诉后,“电诉宝”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该投诉移交中安建培平台有关人员督办处理,截至发稿平台暂未回应。

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中安建培”属于北京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赵文超,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中安建培自称是一家专注于建筑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和企业建工人才培养的创新型互联网教育服务机构。

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显示,2026年至今,“电诉宝”受理投诉中涉及的数字教育领域职业教育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中安建培”排名第1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其他被投诉的类似平台依次是:高顿教育、尚德机构、对啊网、常青藤爸爸、帮考网、英语流利说、环球网校、阿卡索外教网、一只船教育、小叶子陪练、网易云课堂、赛优教育、嗨学网、潭州教育、正保会计网校、VIPKID、51Talk、叽里呱啦、恒企教育、沪江网校、聚狮在线教育、中安建培贵州、帮考教育、有道领世、抖音查理老师、聚才木羽、十方教育、腾讯课堂、喜马拉雅、向日葵妈妈、大鹏教育。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26年第三季度中“中安建培”还疑似存在退款问题、网络欺诈、售后服务等。

【案例一】用户投诉“中安建培”报名后申请退款遭推脱 客服失联
10月10日,江苏省的邹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6年8月24号报名了河南中安的培训,并缴纳了3184元费用,由于看到不良评价,我于2026年8月25号进行退款。客服刚开始承诺退款,我也按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结果后续客服一直推脱,到现在电话都打不通了,请给我全额退款。截至今天为止,所有联系方式都联系不上,怀疑是不是已经跑路了,在网上有很多学员也碰到类似的情况,都无法退款,这已经不是个别案例了,是群体性行为,希望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并请求给予我全额退款。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全额退款。
【案例二】用户投诉“中安建培”承诺包过仅扣材料费 退款时扣费不符
10月1日,陕西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报名河南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课程时,销售人员承诺包过,并且约定若考试未通过,仅扣除两三千元材料费,存在诱导消费、欺骗消费者行为。本人共计缴费25980元,现已退款21000元,实际扣除4980元,扣费金额与当初承诺不符。交涉过程中,公司声称销售人员的承诺不作数,让我去起诉销售人员,现要求退还多扣的4980元。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退还多扣的4980元。
【案例三】用户投诉“中安建培”课程达不到要求 承诺包过售后失联
9月30日,黑龙江省的孙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3年12月25日和12月3日在河南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课平台,第一次付款500.00元预订单,第二次购买了普通班费用6980.00元,第三次购买了12500.00元高端班费用,总共购买了19980.00元的网课,后期课程不够,达不到授课要求,还承诺包过,现在售后客服联系不上,教学服务老师微信说话也不回,要求退款。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退款。
【案例四】用户投诉“中安建培”退役军人因家困申请退款 被高额扣费
9月17日,云南省的韦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本人服役12年退役军人,2026年8月14日与河南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两份注册安全工程师课程合同,合计缴费24980元。报名后仅观看15节回放课程,全部直播课程、考前密卷、一对一督学等核心服务均未启用。因家中父亲突发重病,产生大额医疗开支,无力继续履行合同,向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但该公司利用合同内预先拟定的霸王格式条款,高额扣费,仅同意退款数千元。该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现申请解除两份课程合同,按实际未消耗服务核算退费,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按实际未消耗服务核算退费。
【案例五】用户投诉“中安建培”签退款协议后仍不履行 逾期不退费
9月11日,广东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该机构存在拖延退费的情况,7740元,有签了退款协议,但一直退还,本人尝试了很多办法都没效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为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申请人于2026年5月23日向被申请人支付课程服务费共计7740元。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6年5月28日签订《退款协议》,协议明确约定:1.被申请人同意向申请人退还课程服务费合计7740元;2.退款期限为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3.若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期限完成退款,需以未退费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4.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签订后,约定的最晚退款期限(2026年7月28日)早已届满,被申请人始终未履行退款义务。
申请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告退款,被申请人均以“催促财务”为由拖延,至今未支付任何退款款项,已构成严重违约。申请人认为,案涉《退款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申请人逾期拒不退还服务费的行为,违反。用户向电诉宝求助表示:要求被申请人退还课程服务费7740元并支付违约金。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

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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